泰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泰劳社[2008]108号
关于组织2008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报、培训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均应取得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3年内持证上岗目标。为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市场,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帮助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技巧能力,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下半年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及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工作一年以上、大专学历工作三年以上,可参加三级考试;
(2)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六年以上、大专学历工作八年以上,可参加二级考试。
三、培训及考试内容、时间、费用和证书核发
(1)考试内容: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考评、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
报考二级的考生需在开考前40天提交论文。
(2)培训时间:9月-11月份的周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考核时间:11月23日。
(3)培训鉴定费用: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1450元,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1700元。
(4)证书核发: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是学员上岗、晋升的重要资格凭证。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可网上查询,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四、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9月12日。报名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和学历证的复印件、工龄证明、2寸黑白免冠照片3张、考生报名表。 报名地址:市劳保局三楼培训科,电话:87729521;科技局东方培训中心(长征路18号),电话:87638319。
希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加鉴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