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广大残疾人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州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泰残发〔2018〕44号)、《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泰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是珊瑚镇、宣堡镇、分界镇、河失镇“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员各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特殊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3.持有肢体四级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4.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0日后出生),女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0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兴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前为泰兴市户籍;
6.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统一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泰兴人才网(txjob.com.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兴市残联一楼(泰兴市鼓楼南路387号)。联系电话:82802150。
3.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招聘具体方式。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2802180
泰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