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宣堡镇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1-07-21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是医疗卫生1名、社会保障岗1名、统计调查岗2名、儿童管理服务岗2、公共环境卫生岗4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特殊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泰兴人才网(txjob.com.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7238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宣堡镇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5261612077

3.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经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招聘具体方法,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5261612077

附件: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泰兴市宣堡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