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补贴办理方式变更的通告
日期:2021-08-11 浏览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泰兴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财社[2020]35号)》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2021年省一体化平台上线后申报方式由原来的按年申报改为按月申报(用人单位吸纳符合各类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即时申报)。各用人单位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线下受理窗口:泰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4-6号窗口。

咨询电话:0523-87729592

地址:泰兴市大庆中路50号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