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
专职安全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我镇安监机构人员配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园区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泰政发〔2018〕27号)和《关于做好泰兴市专职安全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泰安委办〔2018〕39号)等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5名专职安全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泰兴市户籍,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鉴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专职安全员原则上要求为男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违法犯罪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5、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理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下午-2018年6月9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古溪镇党委组织科(古溪镇政府308办公室)
联系人:洪 锦
联系电话:0523-82363917 15295282599
考生报名除提供《泰兴市专职安全员报名登记表》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有相关安全资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的,提供相关证书;
4、户籍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报名人员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镇组织科、安监科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考资格的情形,当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人数:报名人数)
完成报名的考生接通知后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均需使用),过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历、具有相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或退伍军人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10名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报名时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3个月)172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报酬与社会保险参照《古溪镇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修订)》(古委发〔2018〕2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方案由古溪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