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古溪镇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3人,从事保洁保绿保安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二)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3、特困职工家庭的;4、残疾的;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9、军队退役的。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
(四)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岗位期限和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时间为3个月,工资按泰兴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缴纳社会保险,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17日(10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泰兴市古溪镇便民服务中心14号窗口,联系电话:0523-82363915
3.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经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通过人社一体化系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泰兴市古溪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