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广陵镇2025年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规定,泰兴市广陵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城乡社会管理岗,详细招聘计划见《广陵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详见附件2);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4.大专以上学历;
5.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6.优先录用广陵镇及周边乡镇(曲霞镇、珊瑚镇、河失镇、黄桥镇)的户籍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正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8日;
3.报名地点:泰兴市广陵镇便民服务中心;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泰兴市广陵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者即为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聘用时间为3年,公益性岗位任职期间,如被安置对象出现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退出”机制情形的,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当月起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终止安置。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本公告由泰兴市广陵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广陵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平台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306856
泰兴市广陵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